《福州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20 11:00 来源: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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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3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福州市“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文化旅游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十五五”时期是我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全面发力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我市依据《旅游强国建设“十五五”规划》《福建省“十五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立足省会城市功能定位,编制了《规划》。

二、目标任务

到2030年,福州市实现更高水平文化强市和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闽都文化赓续传承发挥更大作用,文旅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优质文旅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不断提高,旅游枢纽城市功能更加完善,文化旅游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在展现文化软实力、提升城市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中取得更大突破。

三、工作进展

在总结评估“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基础上,经收集汇总书面资料、现场走访调研、征求意见、规划衔接、专家评审,形成《规划》文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制有关事宜。《规划》分别于2026年7月13日、7月2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范围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

五、主要内容

《规划》共十一个部分,设置了11个专栏。

第一部分为规划目标。提出“十五五”期间,福州文化和旅游发展将紧紧围绕“有福之州”主题,精心塑造“文化中轴”“诗画闽江”“魅力海滨”三条轴线,提出“六大目标”,实施“八大计划”,重点推进“20大项目”。同时,衔接省级规划指标,结合我市实际,设置了10项主要指标。

第二至第十部分为《规划》的重点任务。明确9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繁荣闽都文艺创作,实施闽都文艺精品创作提升计划,打造更多闽都文艺精品、培育更高水平文艺人才队伍。

二是坚持文化惠民,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效,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计划。

三是强化文物、非遗等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活化利用,赓续闽都千年文脉,实施闽都文化根脉保护传承计划。

四是推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创新发展,筑牢主流舆论阵地,持续完善广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提升计划。

五是优化文旅发展空间格局、推动旅游景区强基焕新、提升旅游服务品质,建设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提出福州三条轴线与各县(市)区文旅发展指引。

六是推进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做好“文旅+百业”大文章,打造多元文旅消费新场景,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

七是加快数智赋能文旅发展,拓展数字文旅应用,激发文旅新质动能,实施数智赋能文旅提升计划。

八是推动福州都市圈文旅合作共赢,加快榕台文旅融合发展先行先试,持续加强交流互鉴,实施“有福之州”品牌推广计划,展示“有福之州”新形象。

九是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持续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第十一部分主要阐述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出提升规划实施质效、强化要素协同保障和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等内容,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

六、注意事项

《规划》由市文旅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处,0591-8316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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