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政策解读

日期:2026-09-20 11:48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浏览量:
| | | |
政策文件:

日前,经福州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十四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全市有效发明专利3.74万件、高价值发明专利1.47万件,均占全省三分之一;有效注册商标量42.4万件,作品版权登记量87.4万件,增长幅度均超“十四五”规划预测。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双示范”城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创建对象,获批建设连江鲍鱼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知识产权领域实现全链条、整体性跨越。

国家“十五五”专项规划将今后五年定位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福州市巩固“十四五”既有优势的攻坚期,也是衔接2035年远景目标的窗口期。立足“双示范”建设良好基础,锚定“十五五”时期发展目标,根据《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五五”规划》和《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知识产权强市初步建成,知识产权支撑全面创新、助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用更加凸显。

《规划》设置7项主要指标。至“十五五”末期,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8.9件,规上制造业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3000件,有效注册商标量达49.2万件,入选省精品版权数量达26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数量达260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16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85.2分。7项指标涵盖质量导向、产业融合、运用效益、保护成效四个维度,测算上兼顾科学可行与“跳起摸高”导向,力争“十五五”末保持全省引领地位。

三、主要内容

《规划》共7章,开篇明确制定依据和发展目标,第一至六章为主体任务,围绕“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合作”六个环节依次展开,形成从研发前端到产业后端、从内部治理到对外开放的完整政策闭环;第七章明确保障措施。

《规划》设置10项重点工程,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各环节。创造端部署“358X”产业集群专利储备和版权创新发展,运用端部署专利导航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保护端部署保护中心建设、司法保护提质和涉外维权援助,管理端、服务端、合作端分别部署文化培育、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和榕台融通。工程以专栏形式呈现,对应全链条各环节提升方向,以项目化方式确保规划可落地、可验收。

四、主要特点

(一)构建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国家“十五五”专项规划明确将高水平运行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为促进知识产权高水平保护和运用的关键举措。本《规划》围绕新材料、生物产业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构建“一站式”快速协同保护体系,明确“十五五”中期实现常态化运行的目标节点,建成后将为相关产业提供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综合服务。

(二)推动知识产权与产业深度融合。市“十五五”规划纲要部署系统构建“358X”产业集群。本《规划》设置“358X”产业集群专利储备与人工智能布局工程,将高价值专利培育直接嵌入全市产业主攻方向,使知识产权布局与产业升级同频共振。

(三)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业空间布局。《规划》构建“两核四极点”服务业空间格局,即海丝法务区侧重行政司法确权保护,高新区侧重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服务,通过位于鼓楼、仓山、福清、高新等地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在信息发布、风险预警、纠纷应对指导等方面提供专业支撑,形成服务闭环,落实服务业扩大开放方案中“知识产权服务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

(四)深化涉外与涉台制度型开放。依托海丝法务区福州片区等开放平台,构建涉外“双1+1”服务模式,主动对接RCEP、CPTPP等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形成“事前布局”型保护模式。同时,将榕台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共通纳入规划部署,依托福马“同城生活圈”先行先试政策,推动两岸合作从“单向服务”走向“双向融合”。

五、范围期限

规划基期为2025年,规划期为2026—2030年。

六、联系方式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电话0591-2203229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