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共建放心消费环境 共同提振消费信心

日期:2023-03-16 10:20 来源:福州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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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有效助推市场持续健康发展,3月14日,福州市场、商务、文旅、交通、法院等相关部门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以“提振消费信心”为主题的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过去一年,福州市场、商务、文旅、交通、法院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部署,在保障消费安全,增加消费品优质供给,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工作成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

聚力市场监管,打造安心放心“福城”

2022年度,福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面落实市场监管职责,维护稳定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放心消费。

强化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下发《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科学统筹全市监督抽查工作,切实增强抽检实效。2022年完成儿童玩具、学生用品、服装鞋类、消防产、电气产品等民生产品监督抽查1346批次,有效提升产品监管效力。

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建设。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出台全国首个“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省级地方标准,填补了国内该领域标准的空白,获国务院、福建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在全国率先建设气瓶充装AI智管系统、创新网络餐饮“e治理”、市场监管预警平台等市场监管新机制,获国家级、省级等多项荣誉。

强化放心消费建设。出台《关于深入开展“降诉增效”活动的方案》,试点先行赔付制度,新增24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示范单位”、ODR(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79家,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提升消费纠纷处置效能。2022年度,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5万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00余万元。

强化交通运输监管,打造高效便捷出行环境

福州市交通运输局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交通运输服务为目标,多措并举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强化行业严格监管。结合今年春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章案件850件;加强投诉、咨询、建议的办理工作,办理12328工单2349件,实现工单办理满意率为99.4%。

完善市场运行机制。通过有序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技术标准落实;督促维修企业在经营场所公布收费项目、工时定额和工时单价,并纳入质量信誉考核内容;指导驾培行业规范合同格式,明确收费项目标准、退学退款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内容,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持续推进惠民行动。推进落实65岁及以上老年人、残障人士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政策,执行儿童乘车船减免票价政策,2022年至今惠及未成年人506万人次;运营约103条定制公交线路,日均运送学生6500人次;自2005年起连续18年以出租汽车行业为重点开展交通运输免费爱心送考活动;去年以来成功开展为期3个月的周末、节假日免费乘坐公交、地铁活动开展交通运输志愿服务活动,为广大乘客提供帮助和便利,进一步改善消费者出行体验。

重视文旅消费环境,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福州市文旅局以建设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为契机,着力推动完善文旅消费环境,丰富文旅产品供,提升服务品质和水平,强化行业监管,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平安和谐有序的市场秩序。

夯实企业服务意识。组织文旅企业参加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和旅游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开展星级饭店服务技能竞赛培训,进一步提升星级饭店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聘请第三方公司,每季度对福州市旅游市场情况进行调查,提出发展关注点,推动全市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和服务质量提升;重要活动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向全市餐饮、住宿企业发出《倡议书》,倡导优质服务、诚信经商理念。

丰富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重点A级旅游景区开展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旅游厕所、游步道、标识标牌、清新指数等项目提升工作,有效提升服务设施建设水平;提升智慧服务水平,指导公园景区在多中心自由式的布局空间中布置智能打卡屏、智能座椅、智能储物柜;深入社区、景区、乡村等地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周周有戏”公益性低票价演出等各类惠民演出活动,累计开展400余场。

强化文旅市场监管。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在“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中,及时认领监管事项144项,梳理检查实施清单145项;加大市场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旅游纠纷调解,受理调解旅游投诉152件次,为游客挽回损失11.67万元;定期发布旅游纠纷典型案例和旅游投诉情况,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经营业主守法经营,消费者依法维权。

完善消费维权机制建设,推动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福州两级法院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2022年至今,全市法院受理产品责任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等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10215件,约占同期民事案件数的8%。主要举措有:

创新诉讼机制,便利消费维权。畅通维权渠道,开辟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绿色通道;对标的额较小的简单金钱给付消费纠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一审终审;发挥消费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市法院审结省内第一例消协提起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加强专业研判,凝聚共治合力。对涉疫消费纠纷化解、惩罚性赔偿法律适用等热点难点问题作出充分研判,确保案件处理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并重。

开展普法宣讲,延伸服务职能。建立常态化普法宣传机制,送法进社区、企业、农村,让消费者、经营者零距离感受消费维权;借助新媒介平台发布交互式文章、普法短视频等,让消费维权法治宣传更接地气。

重视诚信引领,做好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

福州市商务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按照职能分工,通过主题宣传、专项宣传、执法检查、普法宣传等形式,不断强化商贸领域企业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开展以“诚信兴商,你我共筑”主题为重点的诚信兴商月系列活动;做好单用途预付卡、商业特许经营、报废汽车等重点领域投诉举报处置工作,并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渠道,对118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结案1件,执行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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