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0-2500-2025-0024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9-24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政〔2025〕4号
- 发布日期: 2025-10-1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新区管委会(长乐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
国务院决定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精心谋划、统筹协调、狠抓落实,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主要内容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行政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普查的行业范围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强化普查组织实施
根据《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市政府成立福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协调解决普查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高新区要结合实际尽快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负责本地区农业普查组织和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参与、支持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主动参与普查,有效利用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负责具体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改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乡村振兴、农业生产等方面事项,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方面的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林业生产经营方面的事项,由市林业局负责和协调;涉及耕地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水利基础设施信息等方面的事项,由市水利局负责和协调。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落实普查工作保障
配强普查队伍,落实经费保障。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强化普查培训,普查队伍成员能熟练掌握普查方案、内容、流程、方法、要求,确保普查工作保质保量。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要按时拨付、管理规范、厉行节约、专款专用。
严格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普查人员要如实搜集、报送普查资料,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的普查资料或者迟报、拒报普查资料。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安全。
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准确测量主要农作物播种面积,查清设施农业状况。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移动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应用行政记录。要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广泛深入、富有特色的宣传,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福州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