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00-2500-2026-0009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6-06-23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政〔2026〕4号
- 发布日期: 2026-07-08
- 有 效 性: 有效
为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境入境,确保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就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出境方向自出境人员边防检查候检区至国际航空器机舱门(含远机位);入境方向自国际航空器机舱门(含远机位)至边防检查验证台后边检工作区。必要时,根据检查管理需要,将航空器停靠区域周边适当范围划为口岸限定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本辖区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会同口岸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协作,确保口岸限定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口岸安全畅通。
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今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口岸限定区域如需调整,由福州机场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提出调整意见,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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