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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_政府法制工作_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00-2711-2025-0013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25-06-17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政〔2025〕3号
  • 发布日期: 2025-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的通告
榕政〔2025〕3号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5-06-30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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