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时间:2012-01-13 17:58

(二○一二年一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75369、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126.com)。

  一、概述

  2011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取得了新成效。2011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1)》公布《中国政府透明度年度报告(2010)》,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透明度)评测得分在43个省会城市及较大的市中排名第二位。主要做法有: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一是继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2007年以来的政府财政总预算、总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重点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的财政专项支出。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中国福州”网站“政府采购”专栏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15925条,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三是继续公开各类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社会公共资金年度收支情况,加大社会公共资金公开力度。四是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内容包括公开所出资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业绩考核总体情况,公开所出资企业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等,提高国有资产监管信息透明度。

  (二)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2005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公布了《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各县(市)区“十二五”总体规划。“十二五”专项规划已陆续上网公开,如现代服务业、物流、人才发展专项规划等。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每月发布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健全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应用范围已拓展覆盖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目前,已有50个市直部门和电业、广电、煤气等3个公用企事业单位623个审批项目,各县(市)区320个单位3266项审批事项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管理。2011年,共受理审批申请472852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9.8%。四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将全市45个执法部门5399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等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我市成为全国首个实现行政处罚事项全部网上公开、运行的城市。

  (三)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原则,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如2011年市政府在修编《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时,多次组织专家评审会,吸收采纳合理建议,并将草案进行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与建议,提高规划成果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在内河综合整治、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等项目建设中,也多方邀请专家参与设计和论证,并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市民的意见。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如《福州市展会管理办法》、《福州市医患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福州市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四)有序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构建“福州市网上办事公开平台”,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公用企事业单位公开等内容,公开范围覆盖全市市属学校、医院。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2011年,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继续加大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资质认定、企业开办等九大重点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婚育收养、经营纳税、公共事业三大领域的信息公开,方便了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五)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除原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外,2011年增设了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政府职权公开”2个二级栏目。各公开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目录调整细化为23大类。2011年11月“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开通了手机版,公众可以通过手机便捷查询政府信息。2011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76.83万人次。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调整公报栏目设置,增设“文件解读”等栏目,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办刊质量,按时出刊发行。扩大公报赠阅范围,通过指定的书报亭、书店、邮局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公报赠阅量超过6000册。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继续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市公安局及各县(市)区公安局、市旅游局等单位开通了“政务微博”,探索运用“微博”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在新建立的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方便市民查阅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建立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创建“福州市农村党风网”,新开辟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领域,公开范围覆盖全市151个乡镇、2356个村(居)。

  (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等5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继续分类别、分层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201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32场业务培训班,1634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市政府办公厅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2011年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研究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实效。首次对各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开展社会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0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45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363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016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885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13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795条,占14.10%;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65条,占6.93%;规划计划类信息900条,占3.34%;行政许可类信息2475条,占9.20%;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02条,占4.8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72条,占2.5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842条,占6.85%;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925条,占7.1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793条,占10.3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08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476.83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市政府及市直公开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3886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21938人次。

  此外,2011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3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1039条,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95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42件,下级政府收到29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624件。当面申请172件,占24.75%;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403件,占57.99%;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件,占0.72%;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15件,占16.55%。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36件,其中本级政府收到139件,下级政府收到173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2424件。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管理、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委、市规划局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办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08件(其中,13件为结转办理上一年度已受理未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办结。在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403件,占56.92%;“同意部分公开”22件,占3.11%;“不予公开”29件,占4.10%;“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254件,占35.86%。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涉台事务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6条,占20.69%;属于商业秘密0条;属于个人隐私1条,占3.45%;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15条,占51.72%;属于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0条;与行政执法,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危及他人合法权益等原因而否决公开的信息3条,占10.34%;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条,占13.7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1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3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件,举报1件。截至2011年12月31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9件,提起行政诉讼7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四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2012年将继续健全和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继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二)附表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6908

128016

其中:1、网站公开

26908

117012

   2、政府公报公开

133

208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695

273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72

1360

   2、传真申请数

0

88

   3、电子邮件申请数

5

61

   4、网上申请数

403

1038

   5、信函申请数

115

189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708

273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403

1859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2

176

 3、否决公开答复数

29

186

行政复议数

3

9

行政诉讼数

3

7

行政申诉、举报数

1

2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