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7-01-13 15:4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6年,福州市健全完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公众关切,严格监督考核,不断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年3月发布的《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2015)》,福州市政府透明度排名继续位居全国各省会城市和较大的市前列。主要工作有:

  (一)积极部署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83),我市制定印发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确保本年度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1.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市县两级政府已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市本级政府42家工作部门7944项行政职权、48家工作部门责任清单事项10013项,已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行政权力”栏目公开。各县(市)区政府也已全部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全市172个乡镇和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部编制完成,并在其所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我市年取消和暂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69项,取消或改为延后办理、并联办理前置审批条件74项,取消事项办理环节39个,取消证明材料30项,实施多点办理审批事项20项。对26家市直部门150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梳理,决定保留126项、取消24项,已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布。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发改委完成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与其他价格行为的抽查事项清单及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编写汇总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部门制定了《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式,建立了“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抽查市场主体信息库和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向社会公开。2016年,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医疗美容机构、机动车维修市场、医疗器械、药品流通、餐饮服务等24个项目,抽检单位30809家。市民政局对984家市级社会组织、公办养老机构、福利彩票投注站、公墓等市场主体开展“双随机”抽查。

  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市房管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房地产市场整规行动,及时通过网络和媒体公布检查结果,对11家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了曝光。市安监局通过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依托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2016年,共公示1558件行政处罚信息。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建立了福州市企业信息归集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应用,规范办案程序,统一行政处罚文书格式,公示行政处罚信息。2016年,该系统归集企业信用信息55369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31786条、行政许可变更信息1359条、行政处罚信息14520条、抽查检查信息5522条、联合惩戒信息669条、小微企业扶持信息1513条。

  各级政府网站均已与“信用中国”网站连接,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推进“互联网+政务”体系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建立了以公民身份证号和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市民统一身份认证体系,推进基础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构建政务大数据平台。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同步生成,推进电子证照跨部门、跨层级汇聚共享应用。完成46家市直颁证部门674类证照和批文电子化,2016年,累计入库电子证照总量332.6万份。汇聚10个部门27类450个人口基础数据项,形成准确权威的全市人口数据692.9万条。积极整合多种平台,提高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预审或办理比例,目前全市90%以上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现网上预审或办理。

  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贯彻落实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我市制定实施《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福建省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办法>的意见》,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认真做好转移落户人员的权益保障、证件办理、申领条件、办理流程和收费标准等服务信息公开。

  2.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市发改委、经信委及各县(市)区及时发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梳理汇总,并在部门网站发布了《关于征集2016年和2017年福建省互联网经济新增引导资金扶持项目的通知》《关于征集基于互联网的分享经济项目的通知》等,进一步营造加快互联网经济发展氛围。市经信委在部门网站、《福州工业》、官方微博等平台公开发布涉及工业和信息化相关政策及解读信息,汇编形成《惠企政策摘编102条》,免费发放8000余本,并组织开展14场惠企政策宣讲会,服务企业1300余家。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公开。市发改委通过“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中国福州”门户网站“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专题,依法发布其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及招标投标核准信息。2016年,公开296个项目信息。

  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我市制定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托PPP综合信息平台,建立PPP项目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了地铁二号线机电设备项目、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等11个PPP项目招商信息和进展情况,做好PPP项目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及有关变更等信息,2016年公示相关交易信息约1300条,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

  4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加大对扶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市地税局编制《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网上办税功能》等多种图解资料,通过部门网站、微博微信、办税服务厅、12366热线等多渠道、多形式公开。市财政局根据各行业经济运行情况,适当下调行业税负预警值,并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发布。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福州市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和《福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公布了福州市市级定价管理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等信息。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对乱收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进行处罚,2016年,共公示10件价格行政处罚案件,累计罚没款89万余元。

  5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

  市国资委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所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人事变动等信息,2016年,已公开相关信息33条。

  3.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1推进扶贫工作信息公开

  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信息公开。市农业局将中央、省、市出台的17项扶贫开发政策编印成册,制定《扶贫政策清单》发放到有减贫任务的乡村和贫困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进行公示。通过福州农业信息网公开各县(市)区2016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指标、申请流程、申请条件、资金管理办法等信息,开设“扶贫协作”专栏,介绍典型经验和做法,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

  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逐户逐人审核认定,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乡镇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示,逐级上报、比对核实后进行公告。

  指导督促社会组织公开扶贫捐赠信息。市民政局在登记、年检及各类会议中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等。福州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社会组织在各自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捐赠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

  2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求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市民政局进一步细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目录和范围,每月公布上月份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每季度公布上季度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统计数据等信息。

  做好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市民政局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做到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灾情,及时记录灾情工作进展,通过媒体、部门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和救灾物资调拨使用情况等信息。

  3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公开力度。市人社局运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宣传就业创业各项优惠政策,并通过全市172个街道(乡镇)、423个社区、2216个行政村已设立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向全体城乡居民提供就业政策、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信息。重点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涉及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文件和优惠政策等信息,均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

  及时公开就业供求信息。以“中国福州”网站、市人社局部门网站和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为平台,为各类求职人员免费提供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指导等就业信息服务。做好国有企业人员招聘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发布工作,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涉及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三支一扶”等就业型选拔考试,有关笔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信息,均在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

  4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

  做好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市房管局围绕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旧屋区改造、老旧小区整合整治等,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相关政府信息42条、业务信息355条。

  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方面信息公开。市建委通过部门网站发布《福州市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全面落实“三榜公示”(村集体评议后公示、镇入户审核后公示、县复核审批后公示),全市1126户危房改造对象均已完成改造前公示,563户已完成竣工后公告。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通过《福州日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布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加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市环保局每月发布闽江、敖江、龙江等福州市重点河流断面水质状况,福州市区空气质量6项污染物达标情况环保部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福州市区6个水源地及七县(市)14个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等信息。

  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市环保局在部门网站增设二级栏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加强与市水务有限公司联系,及时公开饮用水水质情况。

  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将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作为环境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定期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8个方面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情况。建设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污染减排信息核与辐射安全信息公开2016年,共公开危险废物转移信息284条、排污许可证20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214家。

  督导检查建设单位公开环评信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2016年,主动公开650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6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公开了有关中小学有偿补课、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和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督导报告,发布了2016年小学及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及相应政策解读信息,对随迁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出明确规定。市属高校均通过学院网站、院报、宣传栏、LED公告栏等公开招生、财务等校务信息。

  推进医疗信息公开。市卫计委指导市属、县(市)区属各卫生计生单位做好院务公开、办事公开等工作,在门诊大厅电子屏幕、医院网站、对外公开栏和电子触摸查询台上公开各类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市市场监管局每季度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报告,公布2016年粽子、月饼质量专项监督抽检报告。整理汇编食品安全宣传资料,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手册》,举办全市食品安全月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72190份,接受群众咨询9400人次,张贴宣传材料2108张。发挥舆情监测作用,积极应对“康特大酒店虚假投诉食物中毒”“闽侯海峡批发市场柠檬酸泡莲藕”等重大突发舆情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消除不良影响。

  4.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市公安局出台《福州市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评估审查程序规定》,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市建委对城市建设、内河整治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决策前在部门网站开展民意调查征集。市房管局围绕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房价上涨过快、物业管理等热点问题,征集意见,开展在线问卷调查,在此基础上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设置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栏目,对医疗卫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开展民意调查。市政府2016年向社会公开征集决策意见158篇,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各级各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及时公布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市农业局围绕全市农业工作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重点抓好扶贫工作、强农惠农政策、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及农业依法行政状况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市安监局按月在部门网站公开全市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并对“十三五”期间分解立项重点任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布。

  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的公开。2016年,市审计局在部门网站公开审前公告85篇,按月公开审计进度,督促各个审计项目及时推进。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规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效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将2015年度审计结果公告汇编成册,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推进市、县两级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预决算公开。市财政局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市本级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和“三公”经费信息。同时组织市直部门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各级各部门都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信息。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推进县、乡级部门和单位重点公开民生支出情况。市财政局牵头组织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区做好民生支出信息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信息。市农业局通过部门网站公示扶贫小额信贷等资金信息,对列为市财政重点绩效考核的项目,还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5.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及时报道政策解读。市安监局充分发挥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福州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安全生产新闻信息20余篇,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市公安局不断加强与《法制日报》《人民公安报》《福建日报》等媒体沟通对接,畅通警媒沟通协作渠道,发挥警媒联办栏目阵地作用,借助主流媒体及时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引舆论。

  6.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建成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各级各部门严格按目录要求公开信息,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定期开展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将清理结果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上公布。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执行保密审查,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1.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市委、市政府制定了《福州市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直部门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市数字办印发了《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建设和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电子监察。今年我市新开发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已于9月1日正式运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从人工定期考核向系统实时考核转变,提高了考核效率和精确度,为监督工作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3.建立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定期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市政府办公厅于8月印发了《关于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通报》,11月初向有关单位下发了政务公开工作《整改通知书》,及时指出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飞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确定市数字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2.完善人员配备。我市12个县(市)区政府和57家市直单位均已确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经办人员,形成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工作开展。截至2016年除闽侯县外,其余11个县(市)区都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7名,兼职人员696人。

  3.加强业务培训将《条例》作为公务员应知应用的内容安排到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提高公务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全面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专业化理论水平。2016年我市各级各部门举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17场,1176人次参加了培训

  4.加大经费投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全年投入22.72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1.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和各级各部门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方便公众查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3175.02万人次。

  2.继续办好政府公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扩大公报赠阅范围按时出刊发行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3.加强12345热线电话管理,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对12345热线进行升级改造,开通企业诉求服务通道,受理企业对本市各级各部门的投诉、建议、咨询、举报、求助等,构建常态化的服务企业机制,及时有效解决企业问题。将12345热线“即问即答”政务咨询服务功能从鼓楼区扩大到全市范围,基本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群众满意率超过99%。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定期送交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12所档案馆、7所图书馆已建成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

  5.积极利用新媒体推进政务公开。继续发挥“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服务平台作用市政府、12个县(市)区和81家市直单位已开通政务微博,发布政府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2016年6月,“e福州”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上线运行,为市民打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信息沟通的便捷通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94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813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781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226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5601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62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295条,占13.97%;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278条,占5.42%;规划计划类信息832条,占3.53%;行政许可类信息1354条,占5.74%;重大建设项目信息918条,占3.89%;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00条,占2.54%;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853条,占3.6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730条,占3.0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202条,占5.0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225条,占13.6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发布”政务微博、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91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3175.02万人次。

  2.“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16年,我市通过“福州发布”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0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超过75万人。

  3.公共查阅点。2016年,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44380条(份),其中:2003年至2015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41133条(份),2016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247条(份)。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41329人次。

  此外,2016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行政服务中心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11条,新闻发布会公开政府信息45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255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及时发布重要政策的解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5〕172号),明确解读范围、责任和形式,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及社会评议范围,强化督查落实。市政府办公厅率先制定政策解读工作细则,在办公系统增加“政策解读”模块,要求各业务处室将政策解读材料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注重发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福州日报》、《福州晚报》、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福州发布”政务微博、“E福州”政务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各级各类媒体作用,及时准确解读政策。2016年解读147条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市网信办、公安局牵头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市网信办定期编写网络舆情日报、专报、快报、处置报告,2016年共编写各类网络舆情报告1500多期,向省委网信办报送涉闽、涉台等舆情信息4392条政务舆情收集与报送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我市目前已形成市级、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以及工业园区四个层次的新闻发格局,全市各级新闻发言人120人左右。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新闻发布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新闻发布规划和审批制度,举办1期新闻发言人培训班。建设固定的市政府新闻发布厅,2016年召开市级新闻发布会25场,发布重大政策、重大活动和突发性事件等信息。各部门自主召开新闻发布会20余场。市公安局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媒体随警采访等形式,认真处置好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及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累计召开新闻发布会10场,组织网络在线访谈3场。借“两微一端”,开展辟谣、日常普法、案情通报等对外宣传工作,稳妥处置了126起涉警舆情和敏感案事件,通过主动应对、主动发声,及时澄清21起谣言。

  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我市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统筹内宣外宣、网上网下力量,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和媒体服务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地方和部门举行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做好与各级应急新闻办的衔接工作,不断规范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工作。

  开展“高端访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开展“高端访谈”,2016年,开展“高端访谈”43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参加访谈,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进行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推进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2016年,各地区各部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170起。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0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131件,下级政府收到358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711件。其中,当面申请506件,占23%;网络申请1053件,占47.86%;以信函形式申请640件,占29.09%。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有: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179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620件,下级政府收1024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7535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00件,已办理答复2185件(其中4件是2015年底受理2016年办结的申请件)。其中:“已主动公开”171件,占7.83%;“同意公开”754件,占34.51%;“同意部分公开”128件,占5.86%;“不予公开”357件,占16.3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703件,占32.17%。2016年度还有19件申请件正在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5件,占1.4%;属于个人隐私6件,占1.68%;属于商业秘密16件,占4.48%;属于危及国家、公共、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1件,占0.28%;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318件,占89.08%;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件,占3.08%。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为方便群众,2016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继续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33件,无举报件。截至2016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203件,提起行政诉讼134件,受理举报2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今年中办、国办出台《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远超目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7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市直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例如政策解读的要求等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层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重点推进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社保等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

  二是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宣传、网信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体系,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着力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及经费情况

  2016年,全市共有政府信息公开单位619家,政府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7名,兼职工作人员696名。2016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经费22.72万元。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3594

25022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3591

23892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11

259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200

917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06

2757

  2.网络申请数

  

1053

3997

  3.信函、传真申请数

  

641

2245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185

916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925

505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28

54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357

709

  4.其他类型答复数

  

775

2856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891.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2

  行政复议数

  

59

203

  行政诉讼数

  

33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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