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9-01-14 15: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将市政府网站(www.fuzhou.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68798、83379395,电子邮箱:fzxxgk@sina.com)。

  一、概述

  2018年,福州市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主要工作有:

  (一)部署落实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榕政办〔2018〕125号),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1.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推进政府工作、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以外做到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2018年,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13场2018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信息、26538份政府文件,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优化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2017年,完成了市、县两级权责清单的编制和公布工作,建成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将市、县两级权责清单全部录入系统,实现信息动态管理。2018年,进一步优化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市审改办与原市法制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权责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升了权责事项动态调整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实现了对政府权责事项的精细化管理。二是推进权责清单及时上网公开。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首页开设“权责清单”专栏,集中发布部门权责清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市保留的市级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市级)事项清单、市县级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负面清单等,接受群众监督。

  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开设“提案办理”专栏,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并将各相关单位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情况列入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中,推动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进一步公开。截至年底,发布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263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384件。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制定了《福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健全“两单两库一细则一平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相关配套措施。制定《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构建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监管工作机制,2018年3月向原省质量监督局申请作为地方标准并正式立项,10月该标准顺利通过地方标准专家审定并对外公布。审定专家组一致认为:该标准填补了国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标准的空白,达到国内领先水平。11月22日该标准已正式作为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T 1792-2018)。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专栏已公开2018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2017年市本级政府决算和部门决算。每月初在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上一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已公布2018年1-11月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等相关信息。除涉密部门外,市直部门均已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及2017年部门决算,实现市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公开全覆盖。严格按照《福州市本级部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要求,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内容,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公开地方债务余额及预算执行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完整,形式规范。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实施公开事项清单化管理。印发《福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18〕99号),制定《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将有关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投标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等在市政府网站、省市网上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平台上发布,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批准服务、批准结果信息全公开。按照“权责法定、规范有序、便民高效、公开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依托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开展权责清单事项动态管理工作。经梳理,全市发改系统保留的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共16个大项(含二级事项71项),明确每个事项的办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及咨询方式等相关信息,并集中在福州市政府网站、福建政务服务网等网站上发布,做到标准明确、条件清楚,让项目单位明白办事、放心办事。三是突出公开重点。公布征地告知书348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信息47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复信息65条,农村村民住宅农转用批复信息20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文件6份,如“2018年市级重点项目录”以及“2018年福州新区重点项目555项”等。主动公开项目批准、变更结果信息159件,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审批120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26件、招标事项核准4件、节能审查2件。公开项目建设情况92项,项目施工和竣工信息4项,质量安全监督信息1项。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谁公开,谁实施、谁公开,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公共资源配置涉及行政审批的批准结果信息由审批部门负责公开;公共资源项目基本信息、配置(交易)过程信息、中标(成交)信息、合同履约信息等,按照有关规定由管理或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或监督公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公开政府采购领域采购公告和合同公告等信息5665条,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等信息856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等信息42条,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交易公告等信息15条;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信息12条,农村危旧房改造信息33条,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22条和保障性住房退出信息3条;公开土地供应计划1条、出让公告30条、成交公示12条。

  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印发《福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榕政办〔2018〕98号),在市政府网站开设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7个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栏目,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一是脱贫攻坚领域。建成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全面公开中央财政扶贫资金、造福工程补助资金、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和福州市“扶贫济困”春风行动省、市、县三级资金发放补助情况,提供网站和手机客户端查询服务,方便群众监督。福州市惠民资金网荣获首届“中国廉洁创新奖”。惠民资金网已公示公告各类扶贫资金。其中,2016—2018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2001.48万元,造福工程个人补助资金9824万元,小额信贷贷款贴息资金551.6万元,“扶贫济困”春风行动专项资金3147.5万元。在市政府网站开设“脱贫攻坚”栏目,公开扶贫工作信息42条、东西部扶贫协作信息12条、扶贫政策信息5条、资金项目公告信息16条和扶贫奖金查询3条。二是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通过市政府网站、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公开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高龄老人补贴、养老机构开办补助和床位运营补贴、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评估等信息。主动公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文件37件,发布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483条。三是教育领域。市教育局制定《福州市五城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过程中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推进政策制定阳光透明。2018年9月30日至10月20日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开征集《福州市五城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借助政府网站和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而告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参与到决策中。市教育局对收到的84条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并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积极采纳合理化意见。重点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中教育等方面的政策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布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高中教育招生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划片信息等招生工作信息,各类学校春秋季教育收费信息,高考、高中会考、自学考试、教师招考等考试服务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市教育局的权责清单、办事指南等服务类信息,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查询。公开学前教育信息18条,义务教育信息26条,高中教育信息74条,职业教育信息11条,教师招录信息12条,自学考试信息86条。四是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原市卫计委制定了《福州市卫计委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将公开重点分成 11 类 15 个子项,并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责任处室、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进行了明确。编制医疗保障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公开国家、福建省和福州市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部署和出台的各项政策,扩大公众知晓面。通过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召开培训讲座,深入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开展面对面宣讲等形式,解读出台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引导社会预期,积极营造良好的医疗保障改革氛围。公开疾病预防控制信息347条,国家免疫规划信息19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17条,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37条。五是环境保护领域。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公布主要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信息。加强《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建设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全市固体废物年报,及时公布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水质报告信息149条,大气污染防治信息24条,辐射污染防治信息23条,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监管信息12条。进一步做好环评、新化学物质、有毒化学品、固体废物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以及核与辐射安全行政许可程序及颁发的许可证件等信息公开。公开重点案件督办和挂牌督办案件信息。已发布双公示信息42条,环境违法曝光栏发布信息23条,信访投诉处理情况信息48条。六是灾害事故救援领域。加强预防预警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推进事故信息公开工作,按月发布我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情况,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回应社会关切。市政府网站开设“灾害事故救援”栏目,已公开地质灾害防范部署信息7条,自然灾害信息13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信息115条,应急预案信息56条,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20条。七是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已发布保护名录和设施名录11条,文化服务活动59条,体育赛事和活动5条,设施建设和使用17条。

  (3)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1月市政风行风热线推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主题,邀请原市农业局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品牌强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等方面政策。2018年4月原市农业局分管领导接受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访谈主题是“深入推进质量兴农”,解读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战略和“2018年农业质量年”行动。2018年9月原市农业局班子成员在市政风行风热线上线,解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农业农村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的政策,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履行“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2018年,召开新闻发布会48场、开展在线访谈107场,其中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席18场,实现高层次和频次的新闻发布常态化。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于2015年印发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同步解读,明确解读原则,落实解读责任,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列入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范围。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将政策解读稿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并分为政策解读视频专栏、政策解读图片专栏、政策解读文字专栏。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重点抓好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相关政策解读,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及财政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精神,落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定期于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债务情况,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在市政府网站首页开设“脱贫攻坚”专栏,已发布政策及解读稿40份。三是加强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全面开展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向社会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和预测预报信息,及时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进展情况、《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建设等信息,及时发布全市固体废物年报,现已在“环境保护”专栏发布环境政策文件6份。

  (4)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将属地内重点网站、论坛、贴吧等互动平台及博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兴媒体全面纳入舆情监看范围。安排人员7*24小时值守,全面加强网上舆情巡查监测,重点关注收集教育医疗、房地产市场、安全生产、道路交通等民生领域的网络舆情,加强舆情的预警、分析和研判,制定网络舆情突发应急处置预案,充分做好网络突发舆情的应对准备。2018年以来,联合涉事地方和部门积极稳妥处置了“福清龙田公交车撞人”“福州动物园老虎咬人”“连江棚屋区改造古建筑被毁”“暴雨导致白湖亭2名路人触电”“福建高考移民”“福清林氏父子案”“闽江学院禁外卖”等网上热点舆情。收集涉榕各类网络舆情信息100244条,向市委报送舆情快报3015篇,撰写舆情日报228期、周报52期。在各类重要敏感时期,联动各县(市)区网信部门启动互联网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安排专人7*24小时值守,全面加强网上舆情巡查监测,网上管控坚决果断、精准有效。在今年高考前后,加强网上“福建高考移民”舆情监测,持续分析上报网上舆论动态30余条,撰写上报《福建高考移民网络舆情分析研判报告》,联合教育、网安等部门处置属地各类行动类、谣言性信息,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期间,安排专门人员加强对“福清林氏父子案”相关网上舆情的巡查,重点关注涉案人员家属、律师个人微博,实时跟踪网上舆情动态,撰写上报网络舆情快报63篇,舆情专题报告5篇。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各级政府办公厅(室)会同本级宣传主管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市网信办加强与省网信办、市纪委、市政法委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做好线下稳控工作,确保网上舆情平稳可控。

  2.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出台《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用户体验,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e福州APP、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整合同级部门政务服务平台,构建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像“网购”一样方便。在全省率先制定“最多跑一趟”服务规范标准,整合电子证照应用、邮政速递等服务,推出“网上申请+线上提交材料+线上审批+线上出件”等8种“O2O”政务服务新模式,不断提升“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比例。市级“最多跑一趟”事项1286项,占比92.33%;其中,“最多跑一趟”事项845项,占比60.75%;“一趟不用跑”事项443项,占比31.76%,提升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国办函〔2016〕108号)的建设标准要求,以权责清单为基础,对全市所有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进行了标准化梳理,形成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并在全省率先制定《福州市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则》,依托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对通用目录事项进行编码,实现了“同源、同名、同编码”。43家市直部门全部完成了与市审改办、原市法制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联合发文印制本系统通用目录工作。

  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整合各级各部门信息系统,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各级各部门通过市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截至年底,已对接19家市直单位31个系统613条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其中可共享目录478条;完成对接省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发布47个国家、省级政务共享服务接口;平均每个月共享服务接口调用次数达21万次。

  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

  (2)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机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市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打造“榕e办”自助便民服务空间,免费提供上网、打印、手机充电、茶水等服务,营造温馨、便捷的办事环境。通过建立中心管委会领导窗口日常一线巡查服务机制、领导挂钩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窗口先锋队长制、入驻单位(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将各个部门在行政服务中心分散设置的服务窗口,依事项性质和类别整合设置企业设立、经营管理、社会事务、投资建设、通关外贸5类综合受理窗口,在全省率先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统一出件”的审批服务模式,将102个受理人员减少至60个,将169个前台受理人员减少至112人,实现群众办事从“找部门”向“找政府”的转变,提高了审批效率。改革后,办事窗口排队等候时间由原来的33分钟减少至14分钟,提速近58%;窗口平均办理时间从7.2天减少至4.6天,提速近37%。构建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已完成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包括全市统一办公门户、全市“一窗”综合受理系统、全市事项管理平台、全市行政审批系统、全市公共服务系统等)在政务信息网和智网(政务外网)的部署搭建工作,福州市网上审批系统、并联审批系统、县(市)区行政审批系统、福州社区综合受理系统等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应用系统及数据已迁移整合入全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

  (3)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关于印发落实福建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榕政综〔2018〕27号)、《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榕政综〔2018〕14号)、《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18〕81号)等一系列文件,及时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制定《福州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行行政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的办法(试行)》,在全市推广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已在22个市直相关部门180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推广落实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制定公布492个“容缺办理”材料。持续应用减证便民专项工作成果,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证明”,要求各入驻窗口单位在办事过程中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清单以外的证明材料,违反者按照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推动信息同源管理。一是推进政府权责事项的信息化管理。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的福州市政务清单管理系统支持我市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通用目录的动态管理、通用目录事项与办事指南动态关联和更新维护等,可依据内置动态管理规则对权责事项实施在线调整、自动赋码、实时更新等。该系统已对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网上办事大厅和e福州APP,为全市的权责事项提供基础支撑,实现权责事项线上线下同源管理,也为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的进厅入网和网上应用提供统一的权力来源,实现“一码驱动、一处发布、全市通用”。二是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应用,福州市在全国率先实行行政审批全流程电子证照应用,首创“两同步两优先两支持”的电子证照应用机制,将电子证照生成作为审批服务环节纳入办事流程,服务行政审批与公工作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建成统一用户与认证体系,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认证服务平台,以公民身份号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身份标识,为实体行政服务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用户身份实名认证和服务权限控制管理。建立全市多数字证书互认平台,实现不同单位颁发合规证书间的互认,为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办提供支撑。

  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今年6月,福州市展开第二季度效能督查,重点对市本级、12个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入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市网上办事大厅和审批系统事项一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以及对我市出台的相关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今年7月,配合省审改办在国务院大督查前对市行政服务中心、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再次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2018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开设独立网站,统一依托门户网站群技术平台建设子网站或专题专栏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原则上无缝融入县(市)区政府网站各相关栏目,由县(市)区政府网站统一展现,实现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与共享。关停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已建网站,将网站内容整合至县(市)区政府网站。增强网站安全意识,根据相关法规和各自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网站信息安全管理机构和网站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市数字办负责做好门户网站群的网络和系统安全工作,建立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门户网站群的运行状态,发现潜在安全风险并时处置,网站运行日志留存时间不少于一年。

  推进政府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福州市已申请互联网协议第六版地址,加快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附属应用系统、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发挥政府网站示范带头作用。

  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2018年11月市数字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公共信息资源汇聚开放工作的通知》,重点针对信用服务、医疗卫生、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公共信息资源汇聚和向社会开放工作。同时派出工作组协助各相关单位梳理目录,汇交数据,推动市直各部门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加快福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建设,相关项目已经挂标。

  (2)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继续发挥“两微一端”服务平台作用,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

  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制定出台《福州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市政府网站群集约化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关停整合,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监管责任,强化信息内容保障,常态化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

  (3)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要求,把我市各部门、各类便民公开电话专线(包括市属热线、全市各部门对外公开的受理群众诉求的专线电话)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省属热线、市共建热线的整合工作,原则上将此类热线统一整合到12345热线电话,个别暂时不能整合的,实行两号并存、数据共享、统一监管。将全市13条市属热线、119条专线(各部门、单位对外公开的受理群众诉求8位座机号)整合进12345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了“一号受理、分类派发”。

  (4)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

  完善政府公报工作机制。办好本级政府公报,进一步规范公报刊登内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开设“政府公报”专栏,完善政府公报编校审及出刊等工作机制,增强出版规范性和时效性。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功能,赠阅范围覆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共服务场所、基层单位和司法机关。

  加快政府公报电子化进程。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在市政府网站“政府公报”专栏,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推进历史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实现2008年以来的刊登内容入库管理,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

  4.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2017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再次明确公开政府信息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市政府办公厅保密工作暂行规定》中定密、审查、复核有关规定,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2018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重新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按要求设计了互联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定期自查、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2)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018年市教育局制定了《福州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市属各院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学校公开事项目录,有力推进市属院校信息公开工作。原市旅发委下属事业单位开展公共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工作,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编制了《福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

  (二)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福州市2018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市直部门绩效

  管理考核体系。市数字办下发《2018年度全市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年度报告公开、政策解读发布的及时性)及政务信息工作等绩效指标及考核计算方法。继续将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监察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主要依据。

  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和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要求各单位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编号,根据不同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书面答复申请人,并在办理完毕后按照“一申请一卷”进行归档。进一步加强申请答复文书的标准化建设,推行申请答复文书标准化文本,统一答复文书格式,要求各单位在答复文书上载明收到时间、申请内容、答复依据及决定、救济途径、落款、答复时间等事项,不断提高申请答复的合法性、科学性、规范性。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专业解疑释惑工作,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探索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机制。将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每季度汇总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案例,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典型案例的学习研究,着重围绕加强依法行政开展研究分析和跟踪调研。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促进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

  (三)政务公开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继续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林飞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领导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确定市数字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作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2.完善人员配备。我市12个县(市)区政府和56家市直单位均确定了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经办人员,形成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处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合力推动工作开展。至2018年底,12个县(市)区都已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7名,兼职人员641人。

  3.加强业务培训。将《条例》作为公务员应知应用的内容安排到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中,提高公务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知晓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在全面培训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2018年我市各级各部门举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和工作业务培训13场,886人次参加了培训。

  4.加大经费投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2018年,投入37.02万元,为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1.加快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17年我市制定出台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实施方案,依托市政府网站,加快整合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网站。全年共关停123家部门网站,撤销12个县(市)区政府独立网站,各县(市)区政府全部依托市政府网站建设子网站,建成集约化的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的市政府网站群。2018年1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州市政府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群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不再开设独立网站,统一依托门户网站群技术平台建设子网站或专题专栏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的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原则上无缝融入县(市)区政府网站各相关栏目,由县(市)区政府网站统一展现,实现信息、服务和互动资源的集中与共享。关停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已建网站,将网站内容整合至县(市)区政府网站。切实履行政府网站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每月开展网站普查并公开通报相关情况。

  2.继续发挥“两微一端”服务平台作用,拓宽信息公开和服务渠道。截至年底,2018年“e福州”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950篇,“@福州发布”官方微博发布微博信息 5460条,发出评论1680条,获网友转发、评论、点赞58110次,博文总阅读量达7400万次,微博粉丝达76.6万人。e福州APP从今年3月28日新改版上线试运行至今,用户破百万,达104.4万人。

  3.继续办好政府公报。丰富公开内容,提升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扩大公报赠阅范围,按时出刊发行,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4.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信息定期送交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市档案馆、行政服务中心和各县(市)区12所档案馆、7所图书馆已建成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开展信息查阅服务。市档案局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制定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督查与沟通,每季度向市政府办公厅报送工作情况报告,及时通报各单位报送政府公开信息有关情况。2018年,市档案馆共接收各市直单位政府公开信息3677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3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19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19条。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2680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4368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3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118条,占11.75%;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22条,占6.87%;规划计划类信息811条,占3.06%;行政许可类信息2514条,占9.47%;重大建设项目信息1204条,占4.54%;为民办实事类信息723条,占2.7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1035条,占3.90%;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138条,占4.29%;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15条,占4.96%;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231条,占12.17%。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目前市政府网站、“福州发布”政务微博、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三大平台。

  1.市政府网站。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38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1289.77万人次。

  2.“福州发布”政务微博。2018年,我市通过“福州发布”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460条,微博粉丝(听众)数量达76.6万人。

  3.公共查阅点。2018年,市档案局(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已累计接收、保存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政府公开信息共52193条(份),其中:2003年至2017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48522条(份),2018年产生的政府公开信息3671条(份)。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此外,2018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02条,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1373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330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5年印发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属于主动公开的,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应同步解读,明确解读原则,落实解读责任,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列入政务公开与政府网站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范围。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在起草政策文件时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将政策解读稿作为政策文件的附件,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市政府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福州发布”政务微博、“e福州”政务微信、市直各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材料。2018年,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共发布本市制定出台的政策文字解读稿361篇、图片解读稿62件,视频解读92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发现早、反应快、信息权威、处置有力”的要求,健全和完善网络舆情收集报送和反馈工作机制,建设互联网应急指挥系统,横向上加强与政法、网安、通管等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纵向上加强市、县两级网信部门舆情队伍的工作合力,畅通规范网上舆情报送处置渠道,全面提升属地网络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和处置应对能力,推动构建运转高效、纵向集成、横向联动的大舆情工作格局。2018年,共监测收集并转发相关地方和涉事部门各类政务舆情信息2000余条。

  另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将政策意图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市场和企业。在市政府网站开设“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专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2018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66场、开展在线访谈200场。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

  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57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184件,下级政府收到393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980件。其中,当面申请539件,占21.08%;网络申请986件,占38.56%;以信函形式申请1027件,占40.16%;传真申请5件,点0.2%。申请数量居前的事项有: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食品安全、工商管理等。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有: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207件,其中市本级政府收到982件,下级政府收1750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1475件。

   

  (二)受理办理情况

  2018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经审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57件,已办理答复2536件(其中2件是2017年底受理2018年办结的申请件)。其中:“已主动公开”264件,占10.41%;“同意公开”908件,占35.80%;“同意部分公开”192件,占7.57%;“不予公开”265件,占10.45%;“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907件,占34.74%。还有23件申请件正在办理。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拆迁安置等方面。“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5件,占1.89%;属于个人隐私3件,占1.13%;属于商业秘密21件,占7.92;不是《条例》所指的政府信息220件,占83.02%;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6件,占6.04%。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0件,被提起行政诉讼62件,举报0件。截至2018年底,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326件,提起行政诉讼225件,受理举报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8年,我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基础需进一步夯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将政务公开的范围扩大到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和重点领域,远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全市专职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只有7名,绝大多数是兼职人员,难以满足工作需要,而且人员经常变动,容易造成工作脱节。二是工作发展还不平衡。部分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政务公开内容例如对重点领域公开的要求等理解不透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对滞后。三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需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提高。四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明确“五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形式等要件,主动做好解读工作。编制福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层面,推动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

  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与网信、宣传等部门紧密协作,指导协调主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运用融媒体方式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体系。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二期项目已在招投标中,将12个县(市)区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纳入电子监察范围,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全覆盖。继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推进落后地区和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8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6538 

30268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6538 

29137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102 

2799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2557 

1420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539 

3430 

   2.网络申请数 

 

986 

612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1032 

4148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2536 

14184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908 

711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192 

888 

   3.不予公开答复数 

 

265 

1317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171 

4869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3 

行政复议数 

 

50 

326 

行政诉讼数 

 

62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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