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24-03-01 16:1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11859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强化《条例》落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3174件。一是围绕中心发展,优化公开发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重点项目建设、“好年华 聚福州”、“福州都市圈”等重点领域专题,为市民和企业提供主题式场景化服务。二是围绕重点工作,规范公开发布工作。评估清理历年印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推动近40家市直部门和所有县(市)区政府在政府网站专栏集中发布并动态更新文件2000余份。三是围绕热点关切,完善公开发布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多种渠道,运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样形式强化政策解读。2023年政府网站发布政策解读205篇,其中文字解读144篇,图片解读61篇,视频解读1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2023年,全市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96件,答复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0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51件,另有38件申请按照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及时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与发布流程,认真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健全清理纠错机制。一是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和集中发布工作的通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政策”栏目,建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库并做好动态更新。2023年,新制作公开政府规章1件,新制发规范性文件355件、废止551件。二是加强信息档案移交管理,每月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保证纸质文本、电子文本送交数量一致。2023年,共移送文件11230件。三是持续梳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乡镇(街道)、村(居)延伸。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一是改造提升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网站页面设计,推动49家市直部门完成政府网站改造及备案工作。整改提升网站功能,提供20项融合应用服务,打造特色智能互动知识库。二是规范管理政务新媒体。严格政务新媒体开设、注销、备案工作,加强内容审核和日常检查,打造精品微博。2023年,我市共新增备案30个、清理注销58个政务新媒体,全市政务新媒体共407个。“@福州发布”政务微博总阅读数超过1亿人次。三是做好政府公报发布。2023年共编发政府公报12期,选编文件193份,向政府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赠阅6万余份,与全国30多个城市政府定期开展公报交流。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制定印发《2023年度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二是依托省、市两级政务公开电子监察平台,实现对12个县(市)区、56家市直部门和173个乡镇监察全覆盖,实时监测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监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重要依据。三是加强人员培训工作,2023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各类培训班14次,接受培训人员934人次。此外,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展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广泛听取批评、意见和建议。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1

0

6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55

551

22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407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6200

行政强制

2627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9715.0995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76

80

0

8

12

20

289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

2

0

0

0

0

5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05

22

0

3

4

12

94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20

3

0

1

4

0

22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3

1

0

0

0

0

1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62

0

0

0

0

0

6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6

2

0

0

0

1

2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52

4

0

0

0

0

5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1

4

0

0

0

0

2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6

3

0

0

0

0

2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67

40

0

4

3

5

12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3

0

0

0

0

0

5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0

0

0

0

0

0

10

2.重复申请

48

0

0

0

0

0

4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8

0

0

0

0

0

8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2

1

0

0

0

1

6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07

2

0

0

0

1

110

(七)总计

2788

82

0

8

12

19

290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7

0

0

0

0

1

3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9

17

19

1

66

35

2

5

7

49

14

4

2

1

2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全市政务公开的整体推进有待进一步均衡,个别单位的依申请公开答复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数字赋能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便民利企方面的特色亮点还不够突出。三是政务公开的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单位政务公开队伍不够稳定,前后工作衔接不够紧密,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4年将着重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强化全领域协同联动,提升公开规范度。不断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各部门及时、规范发布有关信息内容,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绩效管理系统监测,着力解决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不均衡等问题。

二是强化全流程数字驱动,提升人民满意度。切实推进公开平台建设,统筹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持续创新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拓展全方位、多元化的政策解读形式,不断增强社会公众获得感。

三是强化全体系业务互动,提升队伍专业度。强化政务公开队伍培训指导,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交流与培训,着力增强全市政务公开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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