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支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房〔2025〕1号)文件精神,积极释放政策利好,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官网(http://zfgjj.fuzhou.gov.cn/),点击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民意征集”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2. 电子邮件:gjjfl200@163.com(邮箱字母为“公积金法律”的首字母)
3.通信地址: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12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法规处
4.电话:0591-22856836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支
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支
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