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区关于双一流申报条件以及如何申报问题?
1.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按照既定流程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按照批次,在微信公众号“高新党群”上进行公示,每年完成2-3个批次。
2.审核通过人员经公示无疑义后,统一向财政申请奖励经费,待经费到账后直接发放给本人。
3.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落地奖励申报审核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1】80号)文件精神, 所有人才必须在我市企业到岗履职。在奖励经费发放前流动到新工作单位(指我市企业)的,由新工作单位的属地县(市)区人社局落实奖励经费。如您还有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0591-62330227咨询或直接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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