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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哪些活动?

  (一)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

  (三)种植阻碍行洪的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

  (四)设置拦河渔具;

  (五)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六)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

  (七)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所属单位:农林水局 所属分类:其他 时间:2025-02-26 08:58 浏览量: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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