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州高新区申办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需要什么条件?
(一)有符合《福建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举办者:艺术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是国家机构以外的企业、社会组织或自然人,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加举办艺术培训机构;(二)有党组织设立及开展活动的工作方案;(三)有合法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规范的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四)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行政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五)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经费来源;(六)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七)有符合房屋质量和消防安全要求,并与开办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八)有与开办培训类别相对应的课程计划及培训材料;(九)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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