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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及优惠政策?

  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即可申请人才公寓,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在福州高新区托管区域内工作、已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已缴交社会保险金(海外籍人员除外),或持有区内企业营业执照;(2)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工商注册、财税关系均须在福州高新区。(3)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四城区(四城区指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高新区、上街镇无自有住房。 

  您可关注“高新党群”公众号,点击菜单栏“人才工作”-“人才公寓政策”了解申请方式。或者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91-38200371。 

  人才公寓的租金采取“333”制,即租金由申请人、申请人所在单位、区管委会各负担三分之一。属于第1-12类人才,申请人所承担的租金也由区管委会承担。 

所属单位:人事人才中心 所属分类:企业 时间:2025-06-03 08:52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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