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在店面门口的园林绿地上面设立块广告牌?
不可以,《福州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园林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占用园林绿化用地;户外广告牌占用园林绿地的,按照牌面面积每平方米处以三千元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版权所有: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文域名:福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