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人大
市政协
移动版
闽政通APP
你好,
注销
登录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首页
市政府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走进福州
市 长
吴贤德
副市长
张定锋
肖进才
郑 鸿
赵明正
梁 栋
林 锋
党组成员
张 帆
张新怿
秘书长
许剑锋
领导活动
重大会议信息
市政府机构
政府工作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
最新文件
政府公报
人事信息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数据开放
专题专栏
政策文件库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回应关切
本市政策解读
福建省政策解读
国家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
个人办事
法人办事
便民服务导图
12345便民服务平台
在线访谈
网上调查
民意征集
决策预公开
智能问答
用户留言情况分析
互动知识库
历史搜索:
热门搜索: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互动知识库
市教育局
基础教育
搜索
问
福州五城区“取得房产和落户满三年”的学校是否有变化?
答
2025
年,福州五城区新增福州市象峰学校二部(小学部)和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2
所有“取得房产和落户满三年”要求的学校,均为晋安区属小学,截至目前,
福州市属及福州五区区属小学有
“取得房产和落户满三年”要求
的学校如下:金山小学、金山小学金闽校区、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三小学、湖滨小学、钱塘小学、温泉小学、国货路小学、施程小学、榕博小学、象峰学校小学部、象峰学校二部小学部和晋安区第二实验小学。
所属单位:教育局
所属分类:基础教育
时间:2025-05-21 18:20
微信
微博
QQ空间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关闭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