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机构概况内容是什么?
一、机构职责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作为福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历史文化名城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和申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并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县(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管理、利用和申报工作;负责审核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利用方案,并承担历史文化名村的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牵头负责传统村落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
(三)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申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并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
(四)组织审核历史文化名城的业态规划,审核街肆景观、店牌店招设计等方案,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参与利用历史文化名城资源的旅游规划编制;开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交流、研究工作,负责“海峡两岸交流基地(三坊七巷)办公室”工作。
(六)组织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相关品牌创建工作。
(七)负责组织编制和调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建立完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数据库。
(八)承担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令时(6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 8:3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至5月31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6:00
邮政编码:350001
办公电话:0591-87678961
传真:0591-87503610
网址: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lswhmcgwh/
服务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591-87678961
三、直属单位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中心
负责人:康志坚,联系电话:87675022
市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保护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全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登记等事务性工作;承担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保护等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古厝文化研究保护等服务保障工作。划分为公益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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