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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提取业务可以不提供公证书等材料吗?

  答:可以,但是申请人必须是死亡职工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且选择将账户余额转入死亡职工本人名下的银行储蓄账户(限一类储蓄卡)。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的,或选择将账户余额(1万元以上)提取至继承人名下银行卡的,或虽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但死亡职工无银行储蓄账户的,仍要提供关于继承权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所属单位:公积金中心 所属分类:住房公积金提取 时间:2024-04-12 09:31 浏览量: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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