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二手房(住宅)过户,需带哪些材料?_互动交流__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手房(住宅)过户,需带哪些材料?

  1.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房屋交易申请表;2.买卖(或赠与)双方申请人身份证件(房改房、集资房还应提交产权人配偶身份证件);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有共有权证的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已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及转让自建房的提供);4.不动产(存量房)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

备注:买方若符合享受契税减免的条件须提供家庭成员材料(结婚证、户口簿、出生证等)同时申请。   

所属单位: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所属分类:二手房办证 时间:2024-03-24 15:24 浏览量:47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