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权面积62.92平方米,可以选择60平方米标准户型,余下的2.92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吗?

 依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旧屋区改造统筹安排调度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房〔201953号)的规定,同一幢房屋分户补偿安置的,一律实行实物安置,不得实行货币补偿,若是产权房屋,安置面积大于60的,原则上实物安置面积不得少于60,超出60的部分可实行货币补偿。无产权房屋确认补偿安置面积后,选择实物安置的比例不得低于50%

所属单位: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分类:其他 时间:2026-02-05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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