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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瓶装燃气经营企业)核发需提交哪些资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书》;2、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生产经营和服务站点)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3、燃气厂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意见;(注: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没有新改扩建燃气厂站的,再次申请可不提交第3项、第4项、第5项材料,但需提交承诺书和燃气经营许可证;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可不再提交第5项材料);4、公安消防机构的建筑防火设计审核意见、竣工验收合格意见书;5、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6、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7、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方案;8、授权委托书。

所属单位:市城乡建设局 所属分类:市政公用事业 时间:2023-09-27 16:43 浏览量: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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