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试验区体制改革取得哪些成效?
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有效地推动生态文明体制各项改革任务的进展落实和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绿色福利不断释放,百姓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一是部分试点取得的成效及经验被省里采纳形成制度经验。永泰商品林赎买、闽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长乐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等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及经验被省里采纳,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已被省里转化为可操作的制度成果。
二是形成一批示范试点及典型案例。城市水系治理创新机制、永泰农村人居环境物业化管理模式、闽江河口湿地综合保护修复机制、连江深远海区生态养殖模式等4项改革经验入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及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积极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至2023年,永泰县、鼓楼区、闽侯县、马尾区、晋安区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命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及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长效机制建设、人居环境治理经验受住建部表彰、推广。闽江河口湿地生态保护及入侵物种综合治理经验入选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的山水工程优秀典型案例。福山郊野公园绿色低碳实践基地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科普宣传入选生态环境部典型(优秀)案例。创新完善水生态环境治理新机制做法收录于建设美丽中国的探索实践-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成果案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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