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是否需要申请招标核准?
根据省发改委《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的规定,实行审批或核准制管理的,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因特殊情形申请邀请招标或者不招标的,项目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招标事项核准手续,项目单位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的,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实行备案制管理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单位不需申请核准招标事项,但应当按照招标投标和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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