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应提供哪些申报材料?

  (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奖励申请表;

  (三)申报年度企业电费发票等用电量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企业原粮或大米卫生指标检测报告复印件。

所属单位: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所属分类:粮食行业管理 时间:2023-12-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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