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权限有何规定?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的规定:(1)凡需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省属国有林场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3)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4)其他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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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经营单位在所经营的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需要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权限有何规定?
根据《森林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林地管理办法》的规定:(1)凡需要占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2)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省属国有林场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审批;(3)其他国有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委托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4)其他森林经营单位需要占用林地的,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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