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生态林三级保护15亩内能否办理征占林地手续?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有关规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需根据林地保护等级和立项级别、项目类型来确定。如县级以上立项的基础设施项目、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一般可以使用国家三级生态林。国家三级生态林面积15亩以下,审批权限为省林业局,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

所属单位:林业局 所属分类:审批事项 时间:2026-04-08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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