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放宽因学支出致贫家庭入保条件?


  按户入保:
  (一)家庭成员中有国家统招全日制非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限于本科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学生或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儿童;
  (二)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
  (三)扣除一学年教育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政府和社会资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学费、保育教育费、住宿费等实际支出;就读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进入非普惠性幼儿园的,其自付费用超出当地公办同类学校、同校非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或普惠性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部分不予扣除,也可由当地具体规定扣除限额或不予扣除的情形)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四)家庭财产等状况符合规定条件;
  (五)学生(学前儿童)仍在接受上述教育阶段的教育。
  单人入保:家庭收入介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100%,其他条件符合以上相应规定的,学生(学前儿童)可单人入保。

所属单位:福州市民政局 所属分类:社会福利 时间:2023-09-2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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