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试用期可以单独设立吗?_互动交流__福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试用期可以单独设立吗?

试用期限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约定的,应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属单位:人社局 所属分类:劳动关系 时间:2025-06-20 15:43 浏览量:40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