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关于报名专业学历条件中“从事法律工作”具体指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关于适用新修订的法官法、检察官法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所属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所属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时间:2023-09-22 18:48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