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能否申请查阅、复制被申请人的答复材料?

  可以。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的情形除外并且应当经过行政复议机构的同意。

所属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所属分类:政府法制服务 时间:2024-01-16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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