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如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书面的行政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审理期限少于60日的,依照法律规定。情况复杂的,经批准,最多可以延长30日。行政复议决定种类有维持、撤销、变更、确认违法、责令履行、驳回等。

所属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所属分类:政府法制服务 时间:2024-08-14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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