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主要有哪些权利?

  (1)按规定查阅、复制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和证据、依据材料的权利;(2)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权利;(3)提供证据材料的权利;(4)陈述、申辩、质疑、反驳的权利;(5)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权利;(6)依法和被申请人进行调解、和解的权利;(7)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所属单位:福州市司法局 所属分类:政府法制服务 时间:2024-08-14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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