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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转干部能否转业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问:军转干部能否转业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答:根据军转干部安置相关政策规定:

一、配偶结婚前取得当地常住户口的(福州市满两年,其他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满1年),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配偶已随军,且取得驻地常住户口的(其中到福州市安置的,常住户口取得时间须满2年),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配偶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以及工作调动,并取得当地常住户口的,军转干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所属单位: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所属分类:退役安置 时间:2025-03-31 11:24 浏览量:1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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