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山革命公墓骨灰存放的范围和条件?
问:文林山革命公墓骨灰存放的范围和条件?
答:一九八三年一月经省政府批准,骨灰存放暂行规定:
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榕部队指战员,因战因公牺牲经师以上机关批准的革命烈士,省属单位和福州地区的干部、职工,对敌斗争或因公光荣牺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革命烈士。
在职病故或离休、退休、退伍后病故的老红军。
驻榕部队团以上,省直机关副处长,福州市所属副县长、副区长(或相当这一职务)以上,行政17级以上,以及1942年底以前参加革命的病故革命军人和病故革命工作人员。
驻榕部队病故的著名战斗英雄,省、福州市病故的著名劳动模范。
技术级在五级以上或现任正、副总工程师,正、副总农业技师,主任医(药、技)师,正、副研究员,正、副教授的病故科技人员。
病故的各界知名人士和民主党派的主任委员。
一九九O年十月经市政府批准扩大骨灰存放范围:
地方为副科级相当副科级以上的国家干部,军队为副营级以上干部。
工龄在30年以上的中共党员、国家干部。
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的人员。
符合上述存放条件的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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