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非国有博物馆积分制补助规则是什么?

  积分制补助相关规则如下:
  1.积分规则。积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1)临时展览活动。考评周期内举办的临时展览,主题和内容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的。常规性临时展览每场计10分;针对青少年举办的临时展览每场计15分。
  (2)社会教育活动。考评周期内举办社会教育活动(馆内馆外线上线下均可),其中社会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应该弘扬爱国主义、传播优秀文化,培养良好风尚,倡导科学精神。常规性社会教育活动每场计3分;针对青少年举办的每场计5分。
  (3)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
  承接参与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国家、省、市级活动每场计5分,县(市)区、乡镇(街道)活动每场计3分;
  配合各级政务接待讲解工作,完成国际、国家级团队参观讲解的,每场计5分,省、市级参观讲解的每场计3分;
  举办、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及学术等活动,荣获各级证书荣誉,国际及国家级的每项计5分,省、市级的每项计3分;
  自主研发具有馆内特色文创产品,并在各级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举办的文化竞赛中获前三名奖项的。国际、国家级的,每个奖项计5分,省、市级的每个奖项计3分;
  馆所及所举办的展陈、活动、文创竞赛等信息获国家级官方媒体或国家文物局媒体报道的,每场计5分,获省、市级官方媒体报道或被省、市级文物主管部门媒体报道的,每场计3分。不同媒体、部门针对同一场展陈、活动进行的报道、转载,每一家额外记1分。
  2.资金分配。积分制补助的经费为考评周期安排的总资金扣除定额补助资金后的余额。以各馆所积分进行标准化处理后的占比为分配依据。即参评馆所得分减去最低得分后得到标准化分值,标准化分值总和作为计算分配比例基数,参评馆所标准化分值占标准化分值总和的比例即为积分补助分配比例。
所属单位:福州市文物局 所属分类:文物收藏 时间:2026-03-30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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