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树木生长繁茂,影响居民采光,物业无法修剪,能否移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个别业主提出的移植树木的申请必须在征得小区全体业主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市园林中心不建议移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小区内树木生长繁茂,影响居民采光,物业无法修剪,能否移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个别业主提出的移植树木的申请必须在征得小区全体业主同意的基础上进行,因此,市园林中心不建议移植。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其他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