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福州市公路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2019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市公路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承担福州市专养公路养护、建设和管理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市公路局部门包括13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0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福州市公路局(本级) | 自收自支 | 88 | 74 |
| 福州市公路局直属分局 | 自收自支 | 103 | 52 |
| 福州市公路局闽侯分局 | 自收自支 | 134 | 85 |
| 福州市公路局闽清分局 | 自收自支 | 120 | 56 |
| 福州市公路局永泰分局 | 自收自支 | 111 | 74 |
| 福州市公路局连江分局 | 自收自支 | 138 | 78 |
| 福州市公路局罗源分局 | 自收自支 | 61 | 46 |
| 福州市公路局福清分局 | 自收自支 | 119 | 56 |
| 福州市公路局长乐分局 | 自收自支 | 76 | 47 |
| 福州市公路局桥隧中心 | 自收自支 | 30 | 21 |
| 福州市公路局应急处 | 自收自支 | 20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总要求,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实施“三大工程”、推进“三个标准化”、健全“三项机制”,优化“三类服务”,重建养与补短板并重,抓改革与促稳定并举,为实现赶超目标当好先行。主要目标任务:
——确保全年全社会公路养护总投资6亿元,其中养护分成资金2.6亿元。
——实施国省干线路面改造28.773公里,创建“美丽交通生态公路”39公里。
——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路段4处,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208.819公里,改造危(病)桥2座,服务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改造修缮班站4个,推进班站“厕所革命”提升改造5个,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实施“三大工程”,加快补齐短板
实施干线公路攻坚工程。以福州都市区建设为引擎,以“完善路网结构,构建便捷通道”为目标,重点加快普通干线公路的断头路打通与未达二级标准路段提级等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S209线福清段、G228线连江段、G104线罗源与连江段共28.773公里/36.0744万平方米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步伐。深入开展提升公路桥梁安全防护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安全通行能力专项行动,整治长陡下坡风险隐患路段等道路安全隐患路段4处,实施国省干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8.819公里,改造危(病)桥2座,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组织开展干线公路攻坚活动,不断强化“晒前期、晒开工、晒投资、晒质安、晒完工”的五晒机制,新开工项目抓前期、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通车,在项目建设上跑出高质量、加速度。
实施小修养护提升工程。以“保路况、促提升”为中心,以降低路面破损率、提高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为重点,坚持预防性养护与周期性修复有机统一,实施沥青砼路面病害修复8.3813万平方米,水泥砼路面破板置换及路肩修复1.0616万平方米,开展水泥砼路面PQI值提升专项预防性养护活动,做到路面病害及时发现、及早处治。深入推进迎国检工作,实施标线重划17.8438万平方米,G355线示范路闽侯、永泰段沥青路面修复3.85万平方米,G324线示范路福清段路域环境整治20.6公里等,创建“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全面调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命名编号,新建指路标志等500余面、更换桥梁信息牌600余面、拆除旧标志牌200余面等,着力构建统一规范、清晰完善的公路网标识体系。
实施绿色生态公路工程。不断完善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工作机制和创建重点,培育创建“绿色公路”“品质工程”双创建示范项目,以示范带动推广实施,全面提升工程建设品质。按照“美丽交通生态公路”创建标准,实施G355线永泰段、G228线罗源段、S308线连江段共39.041公里绿化与景观提升,打造多处园林景观节点,丰富沿线植物色彩,营造优美的生态公路环境。进一步巩固国省干线的绿化成果,推进G228线连江段、G324线福清段、S207线罗源段共40.454公里绿化提升工程,做好所有绿地修剪、施肥、中耕除草、病虫害防治等绿化养护工作,让群众乐享“绿色福利”。
(二)推进“三个标准化”,当好示范引领
推进工程标准化。持之以恒推进在建国省干线公路项目“五标准五集中”的标准化管理,并以福清S209线“白改黑”工程为示范,组织召开沥青路面施工标准化数字化现场观摩会,进一步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展示我市养护工程标准化和信息化管理成果。拓展标准化管理内涵,深入推进工程打包招标,推广采取大(项目)带小(项目)方式打包招标,提升养护工程实施效率;加强工程质量检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入两家检测试验机构,保障项目检测工作顺利开展,并通过检测服务的横向对比促进检测服务质量提升;强化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细化服务质量要求,明确违约惩处标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确保提供高质量成果。
推进养护标准化。以平安优先、路况优良、管理优化、服务优质、生态优美为目标,按照“创建一条、成型一条、巩固一条”的理念,逐条推进实施桥隧整治、灾害防治、公路绿化美化、集镇整治、排水系统整治等工程,努力提升公路综合形象。根据“每年一主题、每年一推进”总体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及考评标准,明确分阶段实施目标,2019年拟开展“标准化养护示范线路”创建活动,由每个分局选定一条国省干线公路作为年度标准化养护示范线路,并拟推选G355线(原S203线)永泰段作为市级标准化养护示范线路,召开养护标准化现场观摩会,以更高的标准、更规范的管理,以点带面推动其它线路养护管理标准化常态化实施。
推进路政标准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路政标准化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等便民措施,积极探索再造简化大件运输许可延续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强化路政队伍建设,以选树培育示范路政所活动为载体,开展“五好”建设活动,促使全市路政管理达到基础建设好、路产保护好、执法评议好、队伍建设好、窗口形象好的目标,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整体执法水平。加强信息归集应用,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信用中国(福建)”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等数据平台,推动路政许可和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助力路政许可管理。
(三)健全“三项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健全联动协作的路政执法机制。加强路产路权保护,坚持路产路权管理巡查,及时发现、纠正、制止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继续加强与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的联勤联动,落实与交通综合执法机构的协作制度,及时有效查处路损案件,并积极探索运用司法、媒体曝光等手段加强路产保护管理,切实维护路产路权。加大路域环境专项治理,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的有效工作局面,开展辖区路域环境“八无”专项治理,为公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公路环境体验。
健全责任明晰的安全生产机制。深化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十项工作制度,持续打造“平安公路”创建品牌,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主题专项活动,举办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班,积极打造全省公路安全工作亮点——“安全综合培训基地”,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安全教育水平。强化小修养护与养护工程项目安全监管,完善小修养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督促公路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贯穿全年安全工作,牢筑本质安全生命防线。
健全快速反应的应急保障机制。完善普通公路应急体系,加快推进各分局应急保障站、福清路网分中心建设,改善应急装备,配置实用型、节能型、先进型的公路养护应急机械设备,合理调配使用机械设备,常态化开展机械操作手技能培训,举办军民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各方抢险保通联动协作,提升抢险救灾现场处置效率和应急反应能力。优化钢桥架设队伍人员组成,拟从各分局分别抽调3至4名职工进行培训,组成混编钢桥架设队伍,以应对特殊状况,快速组成一支完整且有战斗力的钢桥架设队伍。
(四)优化“三类服务”,提供发展保障
完善公路基础设施,服务公众出行。推进普通公路便民设施建设,在国省干线上新建24个高清监控点,采用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阻断信息,提高公众出行服务效率。继续推进公路服务设施改造及“厕所革命”进程,对筱埕、白沙等4个班站进行服务站改造,推进双溪、祥谦等5个班站“厕所革命”提升改造,进一步提升公路综合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对辖区内服务区(停车区)公共厕所的维护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优质服务的原则,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推进智慧公路建设,服务科学决策。深化“互联网+”管理模式,建设“福州市公路局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普通公路大数据中心,推进路网中心升级改造。研发信息化管理系统软件,尝试在G228线福清段路面改造工程等项目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工程管理远程监控、原材料控制智能分析、机械施工数据自动采集、工程内业资料数据化管理。试点研究运用BIM等技术实现桥梁设计、建造、管养的一体化,通过智能化监测的手段使桥梁全生命期内可测可控,动态实时掌握桥梁状况,提升决策管理水平。启动“东南沿海丘陵地区普通公路路域生态环境修复关键技术研究”、光伏路面等科技项目研究,推进重载交通沥青路面修复、路况智能识别巡查等技改工作,为绿色公路发展开展基础性研究,提升绿色公路管养水平。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收入预算为624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44.6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专养普通公路移交接养提升项目2019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财政加大项目预算投入。二、因开发建设需要,申请公路破路占道案件增加,同时,我局加大公路赔补偿费收缴工作。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00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05.5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49.55万元,比上年增加1744.6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公用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249.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844万元,比上年增加1622万元,主要原因是专养普通公路移交接养提升项目2019年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和公路赔补偿费收缴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交通运输—公路养护(2140106)5844万元。主要用于专养普通公路“白改黑”工程、普通公路归类移交接养提升工程、 专养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等公路养护工程支出及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和政府采购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市级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财政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5.55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底,福州市公路局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公路养护作业用车)27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福州市公路局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23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4200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9.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0.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