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福建省级电视栏目福州文旅宣传广告投放”的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FJCZX2026016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级电视栏目福州文旅宣传广告投放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西环南路128号
成交金额: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标的:福建省级电视栏目福州文旅宣传广告投放。
服务范围:在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福建卫视新闻》《福建新闻联播》栏目投放福州文旅宣传广告等。
服务要求:15 秒福州旅游形象宣传广告(内容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应根据电视台广告发布标准等要求进行编辑制作)等。
服务标准:东南卫视《福建卫视新闻》播出46天,福建综合频道《福建新闻联播》播出44天,在两个栏目隔天交叉播出等。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65日内。
五、协商小组名单
郑梅霞、米军生、林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服务费。(1)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含)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
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5919050458106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050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4层
联系人姓名:林卉
联系电话:0591-22031561
2.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晨至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韦楠、李飘
联系电话:0591-86296259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2、3层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