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申报2026年度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马尾区、长乐区发改局(粮储局):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榕政办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申报2026年度扶持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申报材料
(一)申报企业为市粮储局认定的市级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市级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市级粮食应急配送中心、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和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粮食应急供应网点。
(二)申报材料明细详见附件1-4。申报企业对所提供申报材料应规整有序,归集造册(含电子版),各类凭证材料(含复印件)均需加盖本企业公章。同时,必须自行保存好所有原始凭证材料,以备比对核查。
二、申报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请各县(市)区发改局(粮储局)和市粮储局基层一处、二处及时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并做好初步审核和上报工作。
附件:1.福州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申请材料
2. 市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奖励申请表
3. 鼓楼、台江、仓山、晋安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奖励申请表
4. 申报材料明细
5. 承诺书
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6年7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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