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经信委2017年度智能制造与技术创新项目绩效重点评价结论

日期:2018-10-25 15:35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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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组织评价工作组从8月6日开始,对市经信委2017年度智能制造与技术创新项目开展绩效重点评价,本次重点评价采取被评价单位先自评,我局再评价的方式,评价工作组查阅了市经信委相关财务资料和其他佐证材料,市经信委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现将项目重点评价结论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依据

  为适应新时代我市工业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的新情况、新特点,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同时,进一步扶持企业技术研发,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从扶持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方面,给予企业引导、扶持和保障。

  (二)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整体效益

  2017年市财政预算安排6,000.00万元。根据市经信委申请实际核拨8,319.54万元,市经信委实际支出8,319.54万元,详情如下:

  (1)第一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补助资金5,525.54万元;

  (2)市级产学研专项补助资金1,554.00万元;

  (3)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资金120.00万元;

  (4)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资金270.00万元;

  (5)第二十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奖励资金150.00万元;

  (6)第二十一批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奖励资金700.00万元。

  在项目带动下,全市全年工业固投完成1,489.60亿元,比增6.60%,总量居全省第二位;技改投资完成996.20亿元,比增18.30%,增速居全省第一;新增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工业设计中心5家。相关企业通过转型升级、提升创新能力等手段,增强了企业竞争力。技术改造、自主研发成果的投产运用,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经济效益呈增长态势。

  二、绩效分析

  项目期初9个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如下:

  1.“投入—时效目标—目标完成率”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100%,2017年该项目设定绩效目标9个,实际完成5个,目标完成率56%。

  2.“投入—成本目标—预算执行率”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95%,当年预算安排6000万元,实际支出6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产出—数量目标—补助企业数—技改”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30家,2017年实际补助21家。

  4.“产出—数量目标—补助企业数—技术进步”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40家,2017年实际补助75家。

  5.“产出—质量目标—‘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奖励标准执行情况”绩效目标设置为100%按榕委发〔2017〕5号执行,2017年实际100%按按榕委发〔2017〕5号执行。

  6.“效益—经济效益目标—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年度‘工业固投比增率’指标完成程度”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95%,2017年工业固投比增率指标下达16.00%,实际为6.60%,指标完成程度为41%。

  7.“效益—经济效益目标—市委办、市府办下达的年度‘工业固投总额’指标完成程度”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95%,2017年工业固投总额指标下达1,621.10亿元,实际完成1,489.60亿元,指标完成程度为92%。

  8.“效益—可持续影响目标—新增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小和工业设计中小数量”绩效目标设置为2017年不低于15家,2017年实际新增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工业设计中心5家,共24家。

  9.“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目标—企业满意度”绩效目标设置为不低于95%,2017年度企业满意度实际达到100%。

  三、评价结论

  (一)评价得分与等级

  部门绩效自评得分83.20分,等级为良好。

  项目重点评价得分83.20分,等级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目标没有全面完成

  技改补助项目数实际补助企业21家,未能达到绩效目标值30家。2017年年初市财政预算批复金额为6,000.00万元,项目实际支出为8,319.54万元,偏离预算批复39%。

  2. 指标体系仍有进一步完善空间

  根据榕经技术〔2014〕298号和榕经技术〔2006〕140号,市经信委对已认定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每两年组织一次考核评价,并对考核评价结果正式行文发布,但未将考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内。

  3.未严格按照财政设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自评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评分标准为“项目单位独立或会同其他单位共同制定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得2分(制度应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范围管理、资金分配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质量管理、风险管理、采购管理、项目中止管理等内容),否则不得分”。根据评分标准,该项只能得2分或者0分,不存在得1分的情况。自评时市经信委评分依据为“项目有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但不健全得1分”,未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价。

  (三)针对性建议

  1.进一步加强项目政策、预算管理,加强过程监控。

  2.建议可将两年一次的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考评结果纳入绩效管理指标内。

  3.“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自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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