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福州市防震减灾规划,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测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强化震情跟踪;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拟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四)负责震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推广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六)协助省地震局开展水库、台湾海峡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人工地震爆破工作。
(七)承担全市防震减灾有关执法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信息
负责人:吴红城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6:00(冬令时)
办公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5号楼10、12层
邮政编码:350007
联系电话:0591-83961477
传真:83966836
三、领导简介
1.吴红城(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兼任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
负责市防震减灾中心全面工作。
2.林晞(党组成员)
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组工作。
3.朱财源(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协助做好行政、监测应急工作,分管办公室、监测应急处和台网中心。
4.林正雄(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协助做好党组、党建工作、震防法规工作,分管震防法规处、机关党支部。
四、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福州市地震局内设3个职能处(室),规格为相当正科级。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机要、政务信息、信访、保密、纪检、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管理、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做好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建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防震减灾中长期和年度规划;拟定全市震灾综合防御工作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地震办工作。
2.监测应急处
管理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拟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台网和宏观群测网工作;负责全市地震震情速报;负责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管理、推广应用、对外交流工作;协助起草市政府地震应急预案和应急避险疏散预案;协助市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协助开展地震现场工作和地震灾害的评估工作;协助做好防震减灾救援和装备技术管理;指导地震应急避险场所建设;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3.震防法规处
负责起草市级防震减灾工作的法规、规章;负责防震减灾有关执法工作;负责贯彻实施地震行业标准;监督检查全市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提出地震灾区重建和防震规划意见;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震灾害的预测和预防;指导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下属单位:
福州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负责福州市地震监测与地震分析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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