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震局关于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维护情况总结
时间:2014-09-19 00:00
  福州市地震局关于市区地震应急避难场所
  设施维护情况总结
  2014年8月下旬,我局组织人员对全市范围内的29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施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针对避难场所的应急标识牌、应急供水、应急供电、应急厕所、应急棚宿区、应急垃圾储运、应急排污、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等功能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发函至各区政府,要求各区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做好自查自纠,对缺失设施进行修复,确保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的正常运行,现将巡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应急标识牌
  我局每2个月对全市29处场所391面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标识牌(包括道路指引牌、入口处标识牌、场地内标识牌及平面分布图)进行巡查,在本次巡查中发现:缺失了20面标识牌,我局已补件安装到位;因场地施工建设遭移位或暂时无法安装的标识牌,已与责任部门协商,待施工结束后修复;部分标识牌存在歪斜等情况,已进行修复;平面分布图因长期风吹日晒,存在掉色情况,我局将近期进行修补。
  二、应急棚宿
  各区民政部门均储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帐篷,供紧急情况使用。
  三、应急供水设施
  采用市政供水(设立应急饮水处)、机井、过滤供水、与超市签订供水协议等形式,保障每个场地至少具备2种供水方式。检查中发现部分场地应急饮水处水龙头遭人为破坏或丢失,已要求所属业主单位整改修复。
  四、应急供电设施
  采用市政供电、配置移动式发电机、应急手电套装等形式,保障每个场地至少具备2种供电方式。检查中发现部分场地应急发电机缺乏维护,已要求所属业主单位加强管理。
  五、应急厕所及垃圾储运设施
  采用利用现有固定厕所、暗坑式厕所、移动公厕等形式,并配置垃圾桶、平板车,建立环卫应急队伍,保障应急厕所及垃圾储运设施正常使用,检查中未发现明显问题。
  六、应急排污设施
  均利用现有的市政排污管道,检查中各场地排污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七、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各区卫生部门均制定了应急保障预案,储备了卫生应急物资和药品,建立应急保障队伍,保障所属场地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福州市地震局
  2014年9月19日
来源:地震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