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3-2500-2009-0005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地震局
- 成文日期:2009-11-25
- 标 题: 福州市地震局关于要求核准福州市地震局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报告
- 发文字号: 榕震〔2009〕51号
- 发布日期:2009-11-25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 《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为规范开展文件材料的归档和准确划分保管期限,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现特提出申请,请贵局给予审核批准。
附件:1.《福州市地震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
2.《福州市地震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 期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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