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安置房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日期:2021-12-10 00:00 来源:专题专栏 浏览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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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安置房全过程
工程咨询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299001  
各投标人: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州市仓山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安置房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和补充通知一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回复
1、投标文件格式里面的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还是签字并盖章,请明确。
回答:按格式要求签字并盖章;
2、技术部分第三章方案设计要求一、总平面设计第3条:住宅按小区内部大寒日2小时,外部大寒日3小时的要求设计。 规划条件中明确该项目为旧改项目,应满足《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日照要求。规定中旧区改建项目新建住宅满足大寒日对内1小时,对外3小时即可。是否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执行?
回答:按照《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6年)执行。
3、 二、住宅建筑单体第2条第5点:电梯厅应自然通风采光。 是否可根据户型特点适当调整? 第3条第1点:户型要求至少一间卧室的面积标准。 根据目前市面上安置房卧室配置情况,满足此标准较为困难,是否可以放宽要求?
回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4、第3条第2点:单套户型设计面积与标准房型误差在0~3%之间。 根据机动车配建标准,户型面积在45、90平米以下,可减少停车配比,并相应减少地下室面积。45、90户型误差是否可控制在-3%到0之间?
回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5、第3条第3点:户型公摊面积比例的最小值与最大值相差在±1.5%。 由于户型拼接方式及建筑层数的差异,保证户型公摊面积比例的最小值与最大值相差在±1.5%相对较困难,是否可以放宽要求?
回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6、第3条第8点:入户门外开。 中间套户型入户门外开时影响走道的疏散,建议中间套入户门内开?
回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7、第3条第9点:60㎡以上的户型没公共卫生间应干湿分离。 根据目前市面上安置房公共卫生间配置标准,做到干湿分离比较困难,是否可放宽为淋浴间独立?
回答: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8、三、其他1、红线图中缺少周边城市道路标高 2、规划条件中A地块用地红线中未体现历史建筑—大门路76-1号(原址保护),设计过程中本建筑建筑面积是否计入容积率?是否可以作为配套用房使用?
回答: 1.参靠周边已建成道路标高。2.详见“A区选址红线图”;大门路76-1号计容;可以作为配套用房。
“A区选址红线图”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以本补充通知附件的形式提供给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未下载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规划条件中B地块用地红线中未体现古树位置及冠幅,需明确古树位置及冠幅。
回答:详见“B区选址红线图”,该红线图在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以本补充通知附件的形式提供给各投标人,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未下载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规划条件中本项目位于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50米保护区范围,红线图中未体现城际铁路线路,需明确。
回答:城际铁路线路详见安置房A区选址红线(规划局)20211108。
11、因本项目为福州重要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提交更好的方案设计成果,本项目是否可以由牵头设计单位邀请有相同资质的甲级设计单位进行联合设计。
回答:可以。
12、在标书第49页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第三季度企业信用分排名为依据,第一名得10分, 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其余得6分。”第一名与第二名之间差距2分,与第三名差距3分,与其他差距4分。但在标书第52页技术部分评分标准各小项评分中,合理者和优秀者之间的差距为0.4分,技术分最大差距仅为2分。若按此模式,技术分拉不开差距,基本都是第三季度信用分第一者(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中标,那么此模式是否合理。
回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通过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措施更加准确的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有项目管理经验的设计院可以将设计思想、设计意图更好的贯彻整个项目,保证设计和施工的顺利衔接。本招标项目评分因素中企业信用评价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设计信用分进行评分。
本招标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通过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等三方面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13、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内容有包含结算审核,但计算咨询费时这部分的费率没有加进去,应该为126401.02万元*(0.9‰+3.2‰+3.2‰+1‰) *(1-60%) ,需要增加3.2‰
回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4、招标文件第3节评标办法和标准及前附表(一)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信用评分标准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信用得分计算如下: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21年第三季度企业信用分排名为依据,第一名得10分,第二名得8分,第三名得7分,其余得6分。这条设置有明显的有“量体裁衣”之嫌,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章第二十三条招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资格预审结果或者潜在投标人投标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应当在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望请其修改更正。
回答:本招标项目要求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可以通过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措施更加准确的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有项目管理经验的设计院可以将设计思想、设计意图更好的贯彻整个项目,保证设计和施工的顺利衔接。本招标项目评分因素中企业信用评价对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设计信用分进行评分。
本招标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通过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等三方面综合评估法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15、为什么这个标不需要监理资质?
回答: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中不含监理工作任务。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正
1、招标文件第3章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现更正如下:
评审
内容
分值
(分)
评分标准
勘察项目负责人业绩评分标准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勘察项目负责人完成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100000 平方米的住宅工程或公共建筑类工程勘察业绩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总建筑面积每增加50000平方米的加1分,本项满分3分。
注:须提供勘察合同书、勘察报告封面(有加盖单位公章的)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提供的材料须体现建筑面积和勘察项目负责人,否则应补充能证明的相关材料,如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时间为准。
2、招标文件第4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第五条第3点“以上各表中的各次付费金额为暂定金额……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变。”现修正为:“以上各表中的各次付费金额为暂定金额,最终以(初设方案总建筑面积*3300元/m2)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相关系数及下浮率结算时不予调整),设计费最终以福州市财政评审中心或第三方追价咨询公司审核为准,第二、三、四次付费需按最终审定的设计费来支付进度款,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变。”
3、招标文件第4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第五条第5点:“签订合同时暂按各区立项备案表中的建安造价的占比计算各区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合同金额(相关系数及下浮率结算时不予调整)。 ”现修正为:“①签订合同时暂按各区立项备案表中的建安造价的占比计算各区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费合同金额(相关系数及下浮率结算时不予调整)。最终以(初设方案总建筑面积*3300元/m2)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调整(相关系数及下浮率结算时不予调整);设计单位在设计实施过程中有责任及义务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内为发包人节约造价控制成本,若设计单位因其设计原因造成设计费经济指标超出发包人要求的限额标准,设计单位将按合同约定处罚并列入招标人的黑名单。②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相关的所有评审会、论证会都由设计人负责组织,所有费用由设计人支付。③设计费用包括从方案(含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阶段设计〔含设计概算〕、以及后续服务工作等费用以及方案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及其它专项审查的专家咨询费(评审费);本工程设计变更不另外计费(在初步设计阶段因整体规划发生改变,而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除外)。所有相关专项设计,若无相关专项设计资质可由设计人进行分包,分包单位需经甲方发包人及代建单位认可,产生所有费用由设计人支付”。
4、招标文件第4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第五条第二次付费中的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编列内容“初步设计及初设概算完成审批并提交发包人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现修改为:“初步设计及初设概算完成审批并提交发包人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业主单位支付调整后设计费的30%。(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照初设方案总建筑面积*3300元/m2作为计费基数对合同总额进行修正调整,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
5、招标文件第三章“方案设计要求”的投资控制要求中第1点“1.项目的建筑设计需在最优的成本控制……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现修正为“1.项目的建筑设计需在最优的成本控制基础上达到高品质的产品档次。设计人应以技术安全、功能齐备、节约成本、优化设计为原则进行设计;本工程投资概算中建安造价应按以下单方指标控制:高层(含地下室)单方造价控制在 3300 元/m2以内(含土方、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上部主体、室外总体、室外绿化景观、智能化、标识标牌、三网合一、小区配套工程(含高压配电等配套费用)、工程永久电一户一表工程、有线电视工程、燃气工程、通讯工程、自来水接驳及雨污接驳等所有内容)。以上单方造价中的面积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
三、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城投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