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闽江流域直排口及内河污染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51号
日期:2025-04-28 10:52 来源:发改委 浏览量:3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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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福州市闽江流域直排口及内河污染整治工程(一期)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水务〔2025〕15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高排水收集率,改善区域的水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闽江流域直排口及内河污染整治工程(一期)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闽江流域直排口及内河污染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代码:2503-350100-04-01-537406)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进行11个闽江流域排口排查及雨污分流改造,其中仓前街道排口5个、城门镇丰美产业园排口1个、城门镇蒋宅村排口1个、建新镇城镇雨洪排口3个、劳光村泵站改造1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327.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5.3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6.27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5.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结合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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