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5 00:00 来源:专题专栏 浏览量: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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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监理)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22】20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次工程营前街道先行实施的国道316、港南路上的主干管,管径为DN400(长度4.4km)及土建泵房(供水规模0.5万m3/d);先行实施的入户管改造(黄石、东屿、下洋、岐头村,共计4363户),管径为DN200~DN20;后续实施的入户管改造(营前社区、海星社区、岐头社区、湖里村、长限村,长安村、洞头村、马头村,共计8个村,约5850户)管径为DN200~DN20;本次工程玉田镇先行实施的主干管管径为DN500~DN150,管道长度14.7km,先行实施的入户管改造(玉田村、东渡村、琅岐村、坑田村,共计5275户),管径为DN200~DN20,后续实施的入户管改造(7个村,共计6272户),管径为DN200~DN20;本次工程猴屿乡先行实施的主干管,管径为DN300,长度11.6km,泵站近期供水规模2000m3/d,后续实施的入户管改造(4个村,共计3909户)管径为DN150~DN20;本次工程罗联乡先行实施的入户管改造(三山村、吴村村、顶头村、马厝村、大坪村、方厝村6个村),管径为DN150~DN20,后续实施的入户管改造(2个村,共计929户),管径为DN150~DN2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含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长乐区营前街道、玉田镇、猴屿乡、罗联乡等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694721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136683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不低于三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给水排水工程,等级为不低于三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05 12:00:00至2023-12-11 17:3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2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长莲路8号富登工艺园区,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8860896,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大厦8层西侧,邮编:350102
电子邮箱:/
电话:18659121516、13358226639,传真:/
联系人:黄工、赖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
联系电话: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