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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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3〕23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晋安区远洋互通东侧、福马路西侧东城医疗地块。
2.3计划总投资: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64386.4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100989.80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402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4778㎡,不计容建筑面积39250㎡)。建设医技住院综合楼、门诊综合楼、感染楼,以及地下室、液氧站、污水处理垃圾站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及绿化工程等。
2.5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周期48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计划服务期”。
2.7招标范围:
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或投资备案估算范围内所有专业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最高限价编制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图审、发改、自规、人防等相关部门建审手续的报批工作、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并对施工图设计优化提出建议,审查施工图设计成果是否符合初步设计要求等设计咨询服务。
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完成。
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包括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类似项目业绩”:/)
3.6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2日9时1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6号建总大厦11楼,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3411697,传真: / 
联系人:连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508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38872256、38872069,传真:/
联系人:宋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东部新城商务办公中心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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