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7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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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榕发改审批【2023】4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19号。
2.3计划总投资:本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1779.21万元。
2.4建设规模:本次拟扩建1栋体艺综合楼,地下2层,地上9层。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800㎡,总建筑面积 20000㎡,地上建筑面积16000㎡,地下建筑面积4000㎡。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本项目建设工期为25个月。关键节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服务周期”。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咨询、项目勘察、工程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以下简称“项目管理”):
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的管理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的管理,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2)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本次招标不含施工图深化设计)。
(3)项目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5)造价咨询: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设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最高限价或模拟清单、预算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
(6)工程咨询: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51.14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监理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造价咨询资质:根据《闽建筑函[2021]60号文》的规定,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5)工程咨询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业务范围需含有建筑专业,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提供在该平台上查询结果的完整页面打印件或截图,打印件或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①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③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④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⑤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4)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5)拟派造价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6)拟派工程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工程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承担本项目设计咨询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3月24日通 过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路19号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809349 ,传真:/
联系人: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60550、87560557 转 806,传真:/
联系人:林泽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电 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9 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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