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2 00:0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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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2】89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仓山区齐安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30000.0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488.6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11.38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包含前期三通一平土方、1#楼(教学楼)、2#楼(教学楼)、3#楼(科教楼)、4#楼(艺体馆)、5#楼(行政楼)、附属楼及连廊、门卫、地下室、室外运动场及附属配套工程(含景观、绿化、电动篮球架)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0000.01平方米,其中1#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515.48平方米,单跨跨度为9.6米;2#教学楼建筑面积为5212.98平方米,单跨跨度为9.6米;附属用房建筑面积2286.73平方米,门卫建筑面积28平方米,门卫单跨跨度为3.8米,附属用房单跨跨度为10.0米;3#科学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424.14平方米,单跨跨度为10.8米;4#艺体馆建筑面积为4150.39平方米,单跨跨度为26.3米;5#行政楼及连廊建筑面积为4870.91平方米,单跨跨度为9.4米;地下室建筑面积为5511.38平方米,单跨跨度为9.0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包括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地下室土方回填及室外绿化景观土方)、桩基、基坑支护、主体结构(含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钢结构、装饰装修、幕墙、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工程、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智慧校园除外)、建筑节能、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梯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含大门、围墙、景观绿化等需二次深化内容)、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建筑、充电桩、抗震支架、水土保持、标识导线系统、场外工程(含与市政道路、接驳等)以及管线接入校区内涉及的施工、破路、古树名木保护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委托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以委托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144583914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482663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14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25 09:00:00至2024-03-30 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9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鸡笼洲路2号榕发商务中心2号楼16层,邮编:350004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559126,传真:/
联系人:孙工、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22566,传真:/
联系人:陈晓燕、黄倩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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